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导语 南京公积金提取具体流程是什么?公积金提取需要些什么资料和手续?具体详情提取资料和情况如下,请看下文。

  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③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书面通知职工。准予提取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现金(转账)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④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

  ⑤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⑥因特殊情况需由单位代职工统一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提供代领职工花名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按本细则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在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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