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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

导语 根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支持线上全程网办和线下大厅办理,主城区及各区均设服务点,部分业务可全市通办 。‌‌

  办理费用:

  住宅登记费:80元/件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换发证书:10元/本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选择“办事大厅”→“我要预约”)进行网上预约。

  进入后,即可选择网上预约入口或查询预约情况。

  线上办理

  办理情形

  南京市国有土地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首次转移登记(购买新房办证):

  1.购房人中至少有一名成年人,且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购房人不需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关注“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在办事大厅首页选择“我要办理-业务办理“,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选择”首次转移登记(购买新房办证)”即发起业务申请。

  办理流程:

  一、购房人发起申请

  任一购房人(除未成年人)都可以发起申请,其中一购房人选择业务”首次转移登记(购买新房办证)”进入交易记录列表页。在交易列表页,会展示购房人名下所有的交易记录。购房人选择需办理转移登记的记录,点击"立即申请"发起申请。

  注意:同一个合同编号只允许一个在办案件。故购房人一旦发起案件,其他购房人都不允许再发起案件申请,请点击下方“办件列表”查看案件进度。

  点击“立即申请”,首先阅读办理须知,确认无误后,进入在线申报详情页。

  获取合同信息,系统会带出对应合同编号的交易信息,不动产信息及购房人信息。此处需发起人自行填写所有购房人的手机号。

  注意:此处手机号非常重要,一定要填写本人正在用的手机号,否则会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场景1:购房人仅一人

  发起人只需维护本人的手机号后,即可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完善和材料上传环节。

  场景2:购房人为多人

  发起人需维护所有购房人的手机号,如存在未成年人购房人,则还需维护未成年的监护人。点击“获取其他购房人授权”,进入等待其他购房人或者监护人进行授权环节。其中如果监护人是发起人,则无需监护授权。

  其他购房人或者监护人会收到短信提醒,根据引导进行授权确认。发起人则可通过“办件列表"跟踪授权情况,同时当其他购房人或监护人都完成了授权,系统会通过短信通知发起人,可继续进行申请。

  二、其他购房人授权委托

  该环节仅在购房人存在多个人时,其他购房人或未成年监护人进行委托操作。

  其他购房人或者未成年监护人收到短信提醒时,通过“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我要办理-业务办理-首次转移登记(购买新房办证)”,点击下方”办件列表“找到待授权的办件,进行授权操作。

  注意:办件列表中,如该购房人又是未成年的监护人,则需对同一个合同编号分别进行授权。如下图中会出现两个案件需要进行分别授权。

  其他购房人或者监护人点击”查看“进入案件详情,首先进行办理须知阅读,查阅授权委托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按钮”点击进行电子签名“对授权委托书进行点击签名。

  委托书电子签名步骤如下:

  个人授权登录,授权成功后,点击“返回”进入电子文件签名,点击“点击盖章”,选择签名字。当文件签名后,点击“提交”进行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后,等待系统自动跳转至签署成功。

  三、信息完善&上传材料

  当其他购房人或者未成年人监护人都完成了授权委托。发起人会收到短信提醒通知流程可继续;或者发起人通过办件列表查看案件进展,所有人都已完成授权,即可继续操作。

  说明:如购房人仅一个人,则直接进入到信息完善&上传材料环节,如购房人多个人,只有其他购房人都完成委托授权,发起人才可进入信息完善&上传材料环节。

  1、信息完善

  点击上方Tab【信息完善】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核税所需的家庭信息及抵押信息进行完善。

  注意:在信息完善过程中,点击“保存” 随时保存录入的信息,以防内容丢失。

  按照页面内容,依次填写需要完善的信息。其中家庭信息完善,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添加购房人及配偶子女信息。

  如购房人属于多个家庭,则通过点击"增加家庭"添加更多家庭。每个家庭,都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添加购房人及配偶子女信息。

  2、上传材料

  点击上方Tab【材料上传】根据材料名称,依次上传对应的材料,标记*号的为必须上传的材料。

  注意:系统会自动获取已存在的电子文件。自动获取的电子文件,发起人需核实电子材料是否准确,是否齐全。

  在上传材料过程中,点击“保存” 随时保存上传的材料,以防内容丢失。

  也可通过点击按钮“获取电子证照”获取共享电子证照。系统支持共享以下五类电子证照(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信息完善和上传材料都已完成,点击“下一步”进入到电子签名环节。

  四、电子签名

  发起人可通过"交易记录"列表中对应合同,点击“继续”进入案件详情页。此时办件自动进入“电子签名”环节。

  在电子签名环节,首先进行在线问询。发起人根据问题,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当上述问题都为“是”时,页面自动会进入至电子文件签署环节。此时系统会展示 本次转移登记所需签署的电子文件,其中如购房人仅一个人时,无需签署委托书。

  电子签名步骤如下:

个人授权登录,授权成功后,点击“返回”进入电子文件签名,点击“点击盖章”,选择签名字。 如多个文件,则点击上方文件tab,分别对文件进行签名。当文件签名后,点击“提交”进行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后,等待系统自动跳转至签署成功。签署成功后,系统自动会将申请推送给不动产窗口审核。

  五、查验材料

  等待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材料审核。材料查验通过后,案件自动进入核价核税环节。

  在查验材料环节,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时,会出现以下情况。

  场景1:材料缺失或错误,可通过发起人补充材料完善,则案件退回给发起人,由发起人补充材料后提交,办件继续扭转。

  场景2:材料错误,且无法通过补充材料进行完善。则案件被退回,此案件结束。如需要,则发起人需重新发起申请。

  场景3:材料无误,案件直接进入核价核税环节。

  下面针对不同场景进行操作指导。

  场景1:材料缺失或错误,退回补充材料

  注意:材料被退回,只允许发起人重新上传材料。

  如果材料查验未通过,会有短信通知发起人,案件被退回。根据退件原因,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发起人进去办件列表,点击“去查看”进入被退回的案件详情页。根据退回原因,删除或者添加补充材料。全部材料完善后,点击“提交”进行实人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完成材料完善,等待不动产机构再次对材料审核。

  场景2:材料错误,案件结束

  注意:案件被整体退回,此次申请结束。如需要可点击“重新申请"重新发起申请。

  当案件被整体退回时,所有购房人都可以发起新的申请。

  六、核价核税

  等待税务部门进行核价核税审核。

  当税务审核通过后,发起人会收到短信通知,发起人即可进入办件详情页,对"税务申报确认单"和“综合受理单”进行确认,确认本次登记涉及的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整体受理凭证进行签字确认。

  电子签名步骤如下:

  个人授权登录,授权成功后,点击“返回”

  进入电子文件签名,点击“点击盖章”,选择签名字。 如多个文件,则点击上方文件tab,分别对文件进行签名。

  当文件签名后,点击“提交”进行实人认证。

  实人认证通过后,等待系统自动跳转至签署成功。

  签署成功后,系统自动会将申请推送给税务审核。

  业务流程自动进入缴纳税费环节。

  七、缴纳税费

  当缴费订单生产后,案件状态为待缴费时,发起人可以进行在线缴纳税费。

  点击按钮”点击获取缴费二维码"进行在线缴纳税费。如无法通过该方式完成缴费,发起人可通过温馨提示引导进行其他渠道缴纳。

  八、税务审核

  等待税务部门审核。 发起人无需任何操作。税务审核通过后,案件自动进入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 发起人无需任何操作。

  九、不动产登记查询

  当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登簿,所有购房人都可以查看或者下载不动产电子证书。

  当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制证,案件办结,所有购房人都会收到短信提供,并可查看或者下载不动产电子证书和电子完税凭证。

  十、取消申请

  办件未进入到查验材料环节,发起人可对已发起的办件进行取消申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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