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表

导语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来看待遇表。

  生育津贴待遇:

  一次性营养费: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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