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区落户在哪里办理

导语 六区落户办法2023年10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适用于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居住并在我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户登记户口的,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南京六区落户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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