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区落户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符合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应当本人到场申请。
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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