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残保金分档征收标准是多少

导语 南京对500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详见正文。

  对500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

  单位从业人员1-5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0%征收(即40%×100%=40%);

  单位从业人员501-1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40%征收(即40%×40%=16%);

  单位从业人员1001-5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20%征收(即40%×20%=8%);

  单位从业人员5001人以上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征收(即40%×10%=4%)。

  注意:

  1.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5%(含)以上的用人单位,或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的企业,应按规定进行“零申报”。

  2.用人单位如为非企业(南京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享受暂免征收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残保金】获取南京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标准及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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