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毕业生租房补贴住房情况如何认定?

导语 南京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非南京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标准来看正文。

  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

  (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

  (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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