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毕业生租房补贴住房情况如何认定?
导语 南京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非南京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标准来看正文。
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
(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
(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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