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二套房可以提取多少?附提取额度及次数

导语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中,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

  3、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注:符合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因出差、出境、自然灾害等原因超过一年的,职工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满一年时的缴存余额。

  提取次数:

  职工(配偶)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从购房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南京公积金多子女购房+租房提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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