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买存量房发放+贷款期限+担保方式

导语 存量房贷款申请通过后,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发放方式:

  购买存量住房的,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贷款期限:

  购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70年,其中购买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的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65年。

  担保方式:

  购买现售商品房、存量房的,采取用所购住房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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