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导语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其他人员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

  自动发放: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零星报销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办理要点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4、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生育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发票开具2年内可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查看南京生育险条件/标准、零星报销范围/流程等信息,加入办事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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