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车船税纳税地点怎么确定

导语 由扣缴义务人代收车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委托代征车船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一起来看。

  车船税纳税地点:

  扣缴义务人代收车船税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以车船的登记地为纳税地点。

  委托代征车船税的,以受委托的部门或者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注意:因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地方税务机关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推荐阅读】南京车船税代扣代缴最新规定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车船税】获取南京车船税征缴标准、缴纳及申报指南,加班本地宝办事交流群。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