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资规定
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南京市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南京市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来看。
病假工资规定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加班工资规定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产假工资规定
南京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工资计算方式: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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