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发放账户是什么

导语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发放账户不一样,来看详情。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

  如所购住房为期房,须在办妥抵押预告登记后放款;如所购住房为现房,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购买存量住房的:

  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受委托银行取得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至承建(修)方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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