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逗留香港二次签注材料

导语 持有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材料办理续签手续,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其他材料。

  *特殊申请个案,以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需要原件
1
申请表
2
现持有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所持证件的有效期应大于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另需多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证件剩余有效期最低不少于120天)
3
持证人的委托书
证件由我市签发或已在我市办理过签注且持证人在内地时可以代办,仅代办时提供
4
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仅代办时提供
5
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单位意见
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关于同意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仅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此材料。
6
申请人香港入境许可
须在有效期内
7
监护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等)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
8
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
9
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10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预约入口、办理地点、不同人群首次办理/补换领/签注指南,自动签注机位置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