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地区工资类别+标准

导语 2021年7月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8月1日起江苏调整不同地区最低工资。

  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

地区 类别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
南京 市区 一类 2280 22
无锡 市区、江阴市、宜兴市 一类 2280 22
徐州 市区(不含铜山区) 二类 2070 20
铜山区、新沂市、丰县、沛县、邳州市、 睢宁县 三类 1840 18
常州 市区、涕阳市 一类 2280 22
苏州 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 一类 2280 22
南通 市区、启东市 一类 2280 22
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 二类 2070 20
连云港 市区(不含赣榆区) 二类 2070 20
赣榆区、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 三类 1840 18
淮安 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 二类 2070 20
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吁胎县、 金湖县 三类 1840 18
盐城 市区、东台市 二类 2070 20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 三类 1840 18
扬州 市区 一类 2280 22
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 二类 2070 20
镇江 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 一类 2280 22
泰州 市区 一类 2280 22
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 二类 2070 20
宿迁 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三类 184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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