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需要什么资料

导语 南京居住证正常使用,需要在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办理材料详见正文。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南京居住证的签注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其他材料:(请按自身情况准备对应材料)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或购房合同;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为其办理居住证。但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为其办理居住证。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劳动合同;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学习证明。

  (3)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请按照自己所属的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本到房屋所属的派出所受理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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