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标准

导语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见下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拓展阅读:江苏人社厅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影响?

  ①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②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③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由此可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是对所有参保人员都造成影响,对于自身的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人群,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即便是按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的人群,下限标准的提高对缴费金额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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