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指南(条件+地点+材料)

导语 优待证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详见正文。

  【江苏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办理条件

  优待证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办理地点

  优待证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申请人,可以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到常住地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户籍地优待证。但暂时无法在常住地申请办理n常住地优待证(因我省尚未明确申领条件)。

  注:申请人可在百度、高德等主流电子地图上搜索关键词“退役军人服务”,便可查到附近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地点、电话及准确定位。

  ➤办理材料

  本人申请材料

  1.照片要求

  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注: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除外)。

  3.户口簿原件。

  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丢失、字迹不清存疑或以上证件中未显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的,还需要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复印件。

  “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材料,非持证人或持证人所提供上述证书未载明亲属关系的,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其他材料:伤残军人需提供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代申请材料

  委托他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薄、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注: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户籍地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军人优待证】可获取南京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条件、地点,福利待遇,免费景点名单及搭乘公共交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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