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什么一年调整两次社保缴费基数

导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21奶奶11月30日省人社厅最新发布实行,再次调整是有原因的,一起来了解。

  2021年有两个社保基数信息:

  消息一: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下限为3800元。

  消息二:省人社厅2021年11月30日发布: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很多人看到江苏调整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会很纳闷,不是才调整了吗?

  人社厅对这个问题予以详细解答:

  江苏省今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原来也是要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考虑到方方面面因素,在前期公布时向前追溯,而是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这也是最后一次按原来的社会保险有关做法执行。从明年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全面实行自然年度,因此,今后每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无论是事后公布,还是提前公布暂行标准,都将从1月1日起执行。

  最近公布的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给大家造成了短时间两次上调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的错觉,这其中既有今年需报国家批准公布迟的原因,也有社会保险年度向自然年度过渡的原因,特别是后一原因,还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此外,对于符合就业扶持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助力其持续不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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