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独生子女奖励金年龄规定

导语 2021年南京江宁区独生子女奖励金陆续发放中,在2007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子女的家庭可以领取奖励金。

  子女出生日期在(2007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家庭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领取时间最晚2021年12月31日。

  拓展阅读:南京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2.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农村中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特困户优先给予救济和帮助。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或者家庭,在发展经济、扶贫以及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医疗、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制定的奖励、优惠规定,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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