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才中心毕业生档案接收流程一览

导语 学校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或高校邮政EMS标准快递转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档案。

  【毕业生档案接收流程】

  (a)学校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或高校邮政EMS标准快递转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b)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档案。

  【档案材料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转正定级表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

  以及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档案】获取江苏/南京人事档案查询入口,档案接收/转递/归档办理指南,南京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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