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流动人口如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附咨询电话)

导语 南京市卫健委2018年5月9日发布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指南,对此类人口生育登记作出规定。

  生育第一个、两个、三个孩子的流动人口夫妻,准备材料和办理地点如下。

  准备材料

  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

  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镇)卫生计生部门以及受委托的社区(村)委会办理生育登记,根据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

  >>>咨询电话: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鼓楼区
83682072 87753722 87778378 58590204
栖霞区 雨花台区 江宁区 浦口区
85570426
52883347 52199961 58887670
六合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57121560 57226251 57311055 5815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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