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材料+方式+额度)

导语 高层次人才(南京A、B、C类人才)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南京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在南京没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高层次人才(南京A、B、C类人才)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办理要件】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2、身份证原件;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方式】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额度】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单身A、B、C类高层次人才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计算。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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