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民用水阶梯如何划分

导语 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按年用水量设置三个阶梯,各阶梯供水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具体的划分标准见正文。

  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按年用水量设置三个阶梯,各阶梯供水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阶梯用水量:每年180(含)立方米以下,到户价格3.1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用水量:每年180-300(含)立方米,到户价格3.81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用水量:每年30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5.94元/立方米。

  阶梯水价增加的收入用途:实行阶梯水价增加的收入,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阶梯供水价格相对稳定。

来源: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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