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京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指南

导语 2015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启动,全省计划选聘1366名,今年选聘公告明确提出选聘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选聘标准进一步提高。

  2015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启动,全省计划选聘1366名,其中386名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980名通过笔试面试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选聘公告明确提出选聘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选聘标准进一步提高。

  省选聘办负责人介绍,按照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保证质量、规模适度”的要求,今年全省选聘的数量有所减少,但选聘标准进一步提高,有超过1/3计划面向“985”高校毕业生,无须笔试面试,通过一个月的驻村实习和组织考察产生人选。在此基础上,剩下的980个名额通过笔试面试产生,统一要求报名者必须为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目的是从源头上保证大学生村官队伍质量。

  省选聘办提醒,大学生报名前要仔细查看各市选聘简章,看清条件后再报名。网上报名将于3月16日开始,具体情况可登陆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查看。

  根据省委、省政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总体安排,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15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1366名,其中“985”高校村官工程计划选聘386名,按照《2015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进行选聘,本次计划选聘9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江宁区(男)6名,江宁区(女)4名;

  浦口区(男)3名,浦口区(女)1名;

  六合区(男)6名,六合区(女)4名;

  溧水区(男)10名,溧水区(女)7名;

  高淳区(男)13名,高淳区(女)8名。

  二、选聘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作为选聘对象:

  1、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外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3、江苏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报名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报名条件

  1、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但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团委)或协会(社团)中层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能如期毕业;

  6、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的“报名有关事项”。

  (二)资格审查。南京市选聘办组织各有关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笔试。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的“考试实施”。

  (四)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京市选聘办根据选聘人数分别确定江宁区(男)、江宁区(女)、浦口区(男)、浦口区(女)、六合区(男)、六合区(女)、溧水区(男)、溧水区(女)、高淳区(男)、高淳区(女)10条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的3倍(如达线人数不足,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的证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南京市选聘办组织各有关区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将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决定聘用。南京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各区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南京市选聘办:(025)83638283

  江宁区:(025)52281504

  浦口区:(025)58111820

  六合区:(025)57675589

  溧水区:(025)57206671

  高淳区:(025)57338113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本简章由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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