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公告2024
导语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8月13日截止。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由江宁人才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计划招聘人数2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 热爱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学前教育专业2024届毕业生。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非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学前教育专业2024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公司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宁人才集团二楼报告厅(江宁区天元东路391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不具体到单位和岗位。
2. 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名表》,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 资格审查
开发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4.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考核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本次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主要考察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等。笔试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 考核:根据应聘人员在校学习必修课平均成绩(折算百分制)进行计分。考核完毕后,通知应聘人员对计分情况签字确认。
3. 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体检由开发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开发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四)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现场依次选择单位和岗位(各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单位和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人选明确放弃聘用(迟到或缺席选岗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与递补选岗。
(五)公示、聘用
1. 开发公司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劳动(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后不再递补。
3. 所有招聘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对应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工作要求
1.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的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考生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随意浪费公共资源;进入体检环节(含)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的,将计入江宁人才集团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形采取禁考措施。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咨询、监督
1. 咨询电话:
025-87176959(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监督电话:
025-52168726(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南京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2.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南京市江宁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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