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市江宁区第三批国企招聘报名要求

导语 为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宁区2022年部分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3.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工单位分配;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5. 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的,须为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须为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须为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须为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上限定日期均不含当日;

  6. 对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到2022年12月31日;

  7.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8.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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