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下载)

导语 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仍然通过网络报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市、区部分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党建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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