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导语 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变革,2016江苏省考取消公基,考试时间延长,其他方面也有调整,下面来看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七、细节问题

  考生须留意,稳抓机遇巧报名

  在这里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基层工作经验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继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和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后,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新增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年龄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学历标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4.户籍限制问题: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5.其他情况具体详见公告。

  附:2016年江苏省考考生须知重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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