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导语 2015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简章已经陆续出来,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简章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南京本地宝小编下面搜集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供考生和家长们参考!

  第十九条 江苏录取方案: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单独院校代码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安排专业时,对于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的考生,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3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

  (1)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凡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江苏省外考生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江苏考生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只需参加江苏省统考,专业成绩需达到美术类本科专业控制线。

  (2)在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情况下: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

  (2)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高中养成培养模式)招收江苏、安徽、浙江、陕西、河北、北京等六省市招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其他省份考生如有志投身飞行事业,可在升入大学本科二年级后,参加我校“2+2大改驾模式”飞行学生招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我校招飞章程。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学生综合选拔测试系统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和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学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贫困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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