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子女就读公办初中入学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南京市溧水区人口集聚新政保障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在溧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具体的入学条件、材料和流程见正文。

  南京市溧水区保障在溧水就业创业的外来人口,其子女在南京市溧水区公办初中入学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就读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的入学条件、流程如下:

  1、入学条件

  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下同),方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等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证明)。

  2、入学流程

  (1)随迁到城区(含开发区前进、机场路、荷花、沙河社区)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溧水教育网登记,区教育局基教科每年组织相关学校,根据招生工作日程,集中安排时间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详见每年招生工作安排;每年7月30日前各相关学校公布入学名单。

  (2)学校安排

  永阳街道:居住在永阳街道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初中统一安置到东庐中学就读;城区范围内小学生统一安置在永阳新区小学,原东庐范围内小学生统一安置到东庐小学。开发区(前进、机场路、荷花、沙河社区):符合入学条件,小学统筹安置到开发区小学和沙河小学就读;初中统筹安置到柘塘中学和群力中学就读。居住在其他街镇的到相应小学初中就读。

  政策来源:《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试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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