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子女就读公办初中入学流程

导语 南京市溧水区人口集聚新政保障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在溧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具体的入学流程见正文。

  南京市溧水区保障在溧水就业创业的外来人口,其子女在南京市溧水区公办初中入学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就读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的入学流程如下:

  (1)随迁到城区(含开发区前进、机场路、荷花、沙河社区)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溧水教育网登记,区教育局基教科每年组织相关学校,根据招生工作日程,集中安排时间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详见每年招生工作安排;每年7月30日前各相关学校公布入学名单。

  (2)学校安排

  永阳街道:居住在永阳街道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初中统一安置到东庐中学就读;城区范围内小学生统一安置在永阳新区小学,原东庐范围内小学生统一安置到东庐小学。开发区(前进、机场路、荷花、沙河社区):符合入学条件,小学统筹安置到开发区小学和沙河小学就读;初中统筹安置到柘塘中学和群力中学就读。居住在其他街镇的到相应小学初中就读。

  拓展阅读:南京公办初中学费收费标准

南京市公办普通初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住宿费
400(一级)
350(二级)
250(三级)
宁价费[2012]241号 1、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2、农村公办中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课后服务费 300 宁价费[2021]3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0 宁价费[2004]373号 1、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2、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仅限城市中小学。
4、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校服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4]373号
宁价费[2010]336号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伙食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11]2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说明】

  1、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教育。免课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08]5号文件规定执行,免作业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2、按照宁教财(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减免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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