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南京溧水公办初中条件+材料

导语 南京市溧水区人口集聚新政保障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在溧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具体的入学条件和材料见正文。

  外来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南京市溧水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和材料如下:

  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到南京市溧水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溧水区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下同),方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等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证明)。

  政策来源:《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试行)实施细则》

  拓展阅读:2021年南京市公办初中学费收费标准

南京市公办普通初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住宿费
400(一级)
350(二级)
250(三级)
宁价费[2012]241号 1、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2、农村公办中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课后服务费 300 宁价费[2021]3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0 宁价费[2004]373号 1、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2、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仅限城市中小学。
4、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校服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4]373号
宁价费[2010]336号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伙食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11]2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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